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公布了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名单,我校成为入选的11家单位之一。
评选“福建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是落实省委和省政府有关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的重要举措。此前,我校在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管理运行成效、模式特色示范等方面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今后我校将继续积极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藩篱”,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切实推动我校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来源:科研处 文:苏团 /编辑:罗登来)